1.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年度校区维修经费、专项维修经费项目的申报,并对项目分类、汇总、筛选后编制预算报医学院基建修缮管理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审批;
2.负责组织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论证、申报与绩效评估工作;
3.负责组织获批修缮项目按项目负责制的模式进行实施、结算审核与资料整理移交工作;
4.负责每季度对同济校区维修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;
5.负责校区物业管理、校园绿化、化粪池窨井疏捞、零星维修等日常工作的监管;
6.负责及时处理应急抢修工程,妥善安排临时维修项目;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