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改善基本办学条件,根据学校工作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7-202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、建设要求和阶段发展目标要求;
2.申报项目的必要性、紧迫性、可行性论证充分;
3.项目实施内容科学、具体、详实,需求依据充分,预算编制合理;
4.项目绩效目标明确,并具备实施条件。
二、申报范围
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学校水、暖、电、气、道路、沟渠、照明、节能、绿化、水域、户外体育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的维修升级改造。具体范围如下:
1.供电:电力增容,配电室、变电所的改造等;
2.供水:水泵房改造,供水管网改造等;
3.供热:供热管网、锅炉房、换热站及煤气改造等;
4.排污:污水处理设施改造,雨水、污水、中水等排污管网改造,废水再利用设施改造等;
5.道路改造:校园内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改造等;
6.绿化改造:草皮、绿篱种植及树种更新,园林设施更新改造等;
7.体育场馆改造:标准跑道改造,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网球等场地、游泳池、看台等体育场设施改造,以及体育馆改造;
8.其它基础设施改造。
三、申报原则
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应遵循安全可靠、经济实用、为未来发展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,鼓励节能环保技术、产品、材料、工艺的应用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各单位组织申报项目前,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规定,科学制定本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改造五年规划和三年计划及年度方案。
2.符合申报范围的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(包括自筹项目),均应申报立项;对于涉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,应明确牵头单位,并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。
3.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申报书(详见附件);本单位内部决策文件(如党政联席会议纪要);其他必要的材料(如预算编制说明)。
4.申报项目需列入本单位五年规划及三年计划,未列入规划和计划的临时新增项目,需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书面提交项目增补原因。
5.同济校区及其他校区的项目申报,由医学总务处或其它校区管理机构组织收集,并由其组织完成现场查勘、初步论证。形成的论证结果,由其负责整理提交至总务后勤处汇总、申报。
6.附属中小学的项目申报,由基础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收集,并由其组织完成现场查勘、初步论证。形成的论证结果,由其负责整理提交总务后勤处汇总、报出。其中,需要纳入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预算资金支撑的项目,论证结果由其直接报送给学校主管部门汇总、申报。
五、申报流程
1.材料提交: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下班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总务后勤党政办公室公共设施管理科汇总。
2.现场踏勘:项目汇总后,总务后勤处将于3月20日前组织实地踏勘,申报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。
3.专家论证:拟于实地踏勘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、排序。专家论证后,申报单位应按论证意见修改项目实施内容和申报材料。论证结果形成后,将按程序集中公示、交付审定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廖湘
联系电话:027-87544603
联系邮箱:2897952928@qq.com
附件:
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书(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类)
总务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6年2月27日